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吧 发表时间:2024-06-04 12:38:55 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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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落地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中学要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加强入点入场安全检查,严格各考点入口智能安检,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等进入考点考场;积极试点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确保新高考平稳落地
4.全力做好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抓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赣教考字〔2024〕1号,以下简称《2024年高考方案》)各项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新高考首考平稳落地。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提供给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参考使用。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查融入试题,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引导培养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优化试卷结构和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持续加强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6.稳步实施艺术体育类招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能力建设,完善统考科目和内容,实现考试科类全覆盖;精心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要加强校考与省级统考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及内容,科学制定招生录取办法,严格选拔标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办法,严格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相关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三、严格规范招生管理
7.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江西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8号)等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紧紧围绕当前教育考试安全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切实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组织开展高考“诚信教育月”活动,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涉考条款,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8.严肃规范招生行为。各高校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考政策;任何高校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严禁恶性抢夺生源和相互诋毁;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不得利诱学生“先上车后买票”;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9.加强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0.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地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
四、进一步优化宣传服务
1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避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鼓励学生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现学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要加强舆情监控,防范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
12.优化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一线班主任、任课教师培训,熟练掌握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为考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服务。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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